(原标题: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曜瞿如、上海熠趣盛、上海吉虞梵及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关担保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主体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承诺,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