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兴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兴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母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额3.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项已由江西兴南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被担保人为母公司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4.73亿元,占2025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51.82%,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