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程序、要求、工作交接、信息披露、持续义务及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制度明确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并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原人员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同时要求离职人员完成工作移交、签署交接确认书,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