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就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7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43%同意,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