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办理回购相关事宜,包括开设回购专用账户、确定回购时间、价格、数量,签署相关文件,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具体方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