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建议股份合并通函之澄清公布)
耀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46)就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的通函作出澄清。由于笔误,通函第1页中关于“合并股份”的释义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原表述为“每股面值0.20港元”,正确内容应为“每股面值0.10港元”。该合并股份指于建议股份合并生效后,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澄清内容外,通函所载其他资料均保持不变,无其他错误或需澄清事项。本公布由董事会成员共同承担全部责任,确保内容准确完备,无误导、欺诈成分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