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友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黄华、邹平等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0.76%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慧聚药业50.76%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完成后将新增医药制造业务,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