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核查范围内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资产交易情况,亦未发现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