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7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定义、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及重大事件知情人。规定了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涵盖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交易、财务状况变化、人事变动等可能对公司经营或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要求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协调与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内幕交易。对瞒报、漏报行为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