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况。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主体未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