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