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向明))
陈向明声明被提名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培训。本人确认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