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原则,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充分征求意见,参与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委员会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