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财务资助。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