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丰高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