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控股子公司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衢州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张清海先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会议还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余国旭、余恒、余堃及独立董事柴斌锋、金忠财、岳海燕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该次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