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剑桥科技”)于2026年7月24日签署《嘉兴沪江光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参与设立嘉兴沪江光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占比99.9988%。该基金目标规模为80,001万元,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7年(前3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可延长2年。基金管理人为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重点投资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及信息技术类新兴行业未上市企业股权,聚焦光器件、芯片及核心IC领域,并可投资产业链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备案私募股权基金。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剑桥科技委派一名委员并享有一票否决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基金尚需完成工商注册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