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告有关订立服务协议)
冠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72)於2026年7月24日宣布,其附屬公司Shenzhen Groland與杭州華深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營運服務協議。協議合作分四個階段推進,每階段設有明確考核指標,需達成前一階段目標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第一階段(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商品總值基準為人民幣8,160,000元,達成70%即視為通過;過程監控要求抖音投資回報率逐月提升至1.5,天貓推廣費用比率不超30%。基本服務費為人民幣600,000元。
第二階段(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商品總值基準為人民幣14,300,000元,門檻為70%;抖音投資回報率不低於1.8,天貓推廣費用比率不超30%。服務費含固定人民幣645,000元及銷售總值1%佣金。
第三階段(2027年1月1日至6月30日)銷售總值基準為人民幣26,497,500元,抖音投資回報率不低於2.5(下限2.0),天貓推廣費用比率不超30%。基本營運費用於第二階段結束前協商確定,否則合作自動終止。
第四階段(202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目標為全年商品總值達人民幣100,600,000元,監控指標同第三階段。基本營運成本需於第三階段結束前確認,否則協議自動終止。
若業務夥伴未達銷售目標或連續兩個月未達過程指標且未整改,Shenzhen Groland可單方面終止協議,無需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