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16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以及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决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40.37万股。本次作废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核心团队稳定性及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按规定履行后续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