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布有关售后回租安排之须予披露交易)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22)与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49)联合宣布,于2026年7月24日(交易时段后),旗下附属公司钦州宏进及开封宏进(作为承租人)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订立售后回租协议,涉及售价人民币64,000,000元(约73,810,000港元)。租赁资产为位于开封市及钦州市物流中心的设施、机器、设备及大棚,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52,530,000元。租期为36个月,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69,340,000元(约79,970,000港元),包含融资利息及名义保留费。租赁资产所有权将在验收确认函出具后转移至海尔,租期届满并付清款项后将无偿转回。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率介乎5%至2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规定。中国农产品及宏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洛阳宏进应收账款、河南港安及冠集所持股权亦作质押。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董事认为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