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2026年7月24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确认其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董事会聘任袁媛女士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同时聘任李巧玲女士为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袁媛女士履职,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联交所授权代表的议案》。赵国庆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辞任授权代表,袁媛女士获委任为新任授权代表。变更后,公司授权代表为李红栓女士及袁媛女士。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