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六年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剑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57)就2026年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大会拟于2026年9月10日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3楼3302室举行。文件列明了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有效时限及相关程序,并载有六项普通决议案供股东审议:1. 省览及考虑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核数师报告;2. (a)重选张致嘉先生为执行董事,(b)重选刘艺星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c)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3. 续聘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4.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或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20%的额外股份;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10%的股份;6. 授出扩大授权,以增加第4项决议案下的股份发行授权额度,额度为公司根据第5项决议案购回的股份数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