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胜伟策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和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胜伟策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9200万元及利息等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与建设银行昆山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沪士泰国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3亿元及利息等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胜伟策和沪士泰国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31.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1.06%,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