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购报告书)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2.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可及时到位。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经营、财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