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7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9%,反对0.5388%,弃权0.0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