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聘管理办法)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选聘管理办法》,明确董事选聘、任职条件、职责义务、评价激励、支撑保障、退出机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九年,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董事会多数。董事需具备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管理经验等条件,存在特定情形的不得任职或应予解聘。公司为董事履职提供信息、会议、调研等保障。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