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派代表书)
本人/吾等為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莊士機構國際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25港元股份的登記持有人,現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於2026年9月21日下午四時正以線上網絡會議方式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及其續會,並就以下決議案進行投票指示:
省覽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告暨董事會及核數師報告書。
(a) 重選洪定豪先生為執行董事;(b) 重選李美心小姐為執行董事;(c) 重選石禮謙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d) 選舉吳永嘉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e)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之酬金。
續聘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提呈三項普通決議案:(A) 向董事會授出一般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份;(B) 向董事會授出一般授權以增發股份;(C) 擴大增發股份的一般授權以包括購回股份所涉數額。
委派代表書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