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募集资金行为,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