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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工业: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华耐视(苏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江苏省苏州市。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调减,研发项目支出和研发人员支出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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