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适用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正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佳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71)就将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十时正于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72号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地下下层3号及5号宴会厅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
大会将审议及酌情通过以下普通决议案: 1. 省览及批准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刘志华先生为执行董事;(b) 重选徐家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c) 重选简友和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d)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3. 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 (A)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B)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额外股份;(C) 将购回股份加入前述发行授权,以扩大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或其任何延会举行前48小时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