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对2020年、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符合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申请。但由于公司2023至2025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5年审计报告存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撤销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