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注销A股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认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经2026年3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8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已完成A股回购方案,合计回购160,160,000股A股,该等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人民币160,16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依法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材料需包括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文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