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瑞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冬、李长之、唐芙云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恒源、吴凡、宿东君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独立性,未持有公司股票,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亦符合任职资格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