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解散应股东要求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
兹提述百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涉及解散股东特别大会等事项。董事会宣布,仅一名股东王翔宇先生出席了股东特别大会。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大会投票之监票员。根据章程细则第62条,倘股东大会应股东要求召开,而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该大会须予解散。由于自股东特别大会指定举行时间起计三十分钟内并无法定人数出席,大会已告解散,通告所载全部决议案均未审议或表决,亦无任何决议案获通过。股东须就相关拟议决议案再次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此外,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刊发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