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华邦健康全资子公司沈阳新马药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虚开发票违法行为,需补缴税费总计38,505,063.37元,包括增值税及附加5,071,698.08元、企业所得税33,433,365.29元,并按日加征万分之五滞纳金。新马药业须在15日内缴清税款及滞纳金,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公司表示该事项不构成前期差错,不涉及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新马药业非公司重要子公司,未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