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