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