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星星先生,总法律顾问邓中辉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邓先琨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陈星星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80万元,邓中辉先生和邓先琨先生各不低于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增持主体目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在公告前6个月内无减持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