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6年7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该条例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遴选并审核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应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