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非公开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非公开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负责人等为重大非公开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度规定了重大非公开信息的范围,包括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诉讼仲裁、董事高管变动、股权结构变化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旨在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归集和合规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