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執行人員接獲王思峻於2026年7月17日就新百利融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王思峻行使兩筆僱員股份期權,每筆涉及期權數目為148,500股,合共297,000股。兩筆期權的行使價均為每股0.7200港元,總支付金額為213,840.0000港元。第一筆期權的行使期限由2024年12月18日至2028年12月17日,第二筆由2025年12月18日至2028年12月17日。交易性質為行使期權/在交易所買賣的期權合約,交易後持股數額為零。王思峻被視為與受要約公司有關連的第(1)類別聯繫人,且屬於一致行動的定義中的第(2)類別。所有交易為本人帳戶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