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宁波建工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西安沣东地产有限公司、西安沣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沣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信托计划本金及利息,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作出(2025)浙02民初1825号民事判决,判令三被告共同偿还本金300,000,000.00元、利息815,016.79元,并以300,0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25%支付自2025年11月29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同时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28,000元、律师费230,000元。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尚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