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关于翰宇药业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