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地监管要求制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且与公司主要股东无直接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薪酬激励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保障,并支付适当津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