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姜笑女士因其他工作安排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自2026年7月17日起生效。董事会确认姜女士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无须披露事项。邓美珊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自2026年7月17日起生效,将与现任联席公司秘书文明刚先生共同履职。
文明刚先生现为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具备丰富的财务与公司治理经验。邓美珊女士为香港资深专业人士,拥有英国伦敦大学法学学士及香港城市大学国际会计文学硕士学位,是多个专业会计师及公司治理公会的资深会士,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任职资格。
鉴于姜女士辞任,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继续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联交所已于2026年6月23日批准该豁免,有效期至2029年3月23日。豁免条件包括文明刚先生须在余下豁免期内由邓美珊女士协助履行职责,且若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豁免可被撤销。董事会认为,在邓女士协助下,文明刚先生能够履行联席公司秘书职责,并将在豁免期内积累相关合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