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