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了离职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的责任义务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持续履行未完成的承诺,并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公司可在其离职后启动离任审计,对其未尽义务、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审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