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财务总监于汇、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部分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药品价格,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958万元,2024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426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766万元。公司被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刘景萍被处以1050万元罚款,于汇被处以250万元罚款,王清涛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