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严祥林就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的海砂填筑工作产生纠纷,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此前美丽生态建设已支付严祥林工程款98,595,635元。后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该项目实际施工人吴正武的工程款为28,196,386.41元,美丽生态建设认为其与严祥林签署的《海砂运输结算单》系基于重大误解签订,请求撤销该结算单,并要求严祥林退还超付工程款28,196,386.41元及相应利息,合计涉案金额28,404,962.42元。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公司表示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