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志雄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宋志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独立董事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独立性要求。宋志雄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